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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首度联合资助RFID等科研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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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6 |
9月24日,深港创新圈专项资助计划解读大会在深圳五洲宾馆举行。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深港两地的科技合作,从今年开始,深圳将联合香港创新科技署,对深港两地合作进行的科技应用研发项目进行联合资助,资助内容今年选定在RFID共性技术、集成电路、数字电视三个领域。
项目须两地分别申请
据深圳市科信局局长刘忠朴介绍,从去年开始,深圳每年从科技研发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来支持深港创新圈建设,主要用于无偿资助深港创新圈创新环境的建设及科技研发活动;而香港则在2004年成立了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3年来共资助11.5多亿元400多个项目,不少深圳企业享受到了资助。
不过之前双方都是单方向资助,深港两地联合资助则是今年首次提出。香港创新科技署助理署长杨德强表示,今年9月,香港在“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中下设深港联合资助计划,找出和深圳方面有共同兴趣的项目,改变以前的单方支持,实行共同支持。
据介绍,深港联合资助有关的资助领域、申报程序、评审及拨款等事宜由深港双方按照共同商定的规则共同负责执行,今年选定RFID共性技术、集成电路、数字电视三个领域下的9个主题作为联合资助的内容。深港两地的申请单位须就同一个项目在其所属地同时分别向深港两地政府提出申请,深圳政府资助向深圳方提出申请的单位,香港政府资助向香港方提出申请的单位。深圳两地的申请单位可由参与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或企业其中一方担任。
港方资助金额不封顶
深圳市科信局副局长周路明介绍说,今年的深港创新圈专项资助资金仍为3000万元,资助方式包含了今年新推出的深港联合资助和深圳单方资助项目。资助将根据项目费用要求按一定比例给予,原则上一般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重大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香港方面的资助金额不封顶。
周路明介绍了申报主体的资格。香港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与香港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产业界有合作的深圳企事业单位以及参与深港创新圈建设、在整合深港两地创新资源、推进两地科技、经济、人才培养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发挥积极推动作用的机构和社会团体等都可以申请资助。2007年申报的截止日期为下月22日。
深圳市科信局有关负责人还介绍了去年的资助情况。2006年深圳支持深港创新圈产学研合作项目,包括香港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在深圳设立的分支机构及香港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有合作的深圳企业提出的项目,共受理30项,其中分支机构提出的项目21项,由香港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合作的企业提出的项目9项,内容涉及通信、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软件、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8个领域,最后批准立项17项,共资助金额605万元,目前项目进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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