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标准厂房项目属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县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给予重点支持。二是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并由市经委园区办认定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可先征后返土地交易契税、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费。按不因标准厂房转让增加开发业主负担的原则,对交易产生的税费实行减免、补贴或先征后返。三是对购买标准厂房并入驻的工业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新型工业化、产业研发、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乡镇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支持。四是鼓励在县商业银行为标准厂房项目建设提供土地和厂房按揭。